2020年东莞市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资助申请指南
领导机构:东莞市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联席会议主办单位:共青团东莞市委员会、东莞市教育局、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东莞市财政局、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莞市商务局承办单位:东莞市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各镇(街道、园区)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2020年“圆梦计划”各合作院校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爱新生代产业工人的工作部署,帮助更多新生代产业工人提升素质,有效服务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助推“湾区都市、品质东莞”建设,东莞市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联席会议(由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等6家单位组成)决定今年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圆梦计划”——广东省新生代产业工人骨干培养发展工程(下称“圆梦计划”),继续资助我市2000名新生代产业工人就读成人教育专科、本科。一、申请条件(一)申请“圆梦计划”资助需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香港、澳门居民);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7月1日至2002年7月1日期间出生);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4.在东莞市各类企业或农林牧渔等行业生产从事体力或技术劳动及第三产业服务人员;5.具有东莞市常住户口的居民,需有1年以上在东莞市工作经历或服务经验;非东莞市常住户口的居民,需有连续1年以上在东莞市同一家单位或企业的工作经历或服务经验;6.具有高中(中专、中技)或以上文化程度,报读专升本需具有大学专科学历;7.参加2020年全国成人高考或“圆梦计划”入学考试,并报考2020年东莞市“圆梦计划”招生专业;8.身体及心理健康;9.具备招考部门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10.同等条件下,纳入省精准脱贫对象的人员、退伍军人优先纳入“圆梦计划”资助名单。(二)下列人员不得申请:1.在读的高中、中专、职校、技校学生及应届毕业生;在读的大专学生及应届毕业生;2.在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3.最高学历为本科或本科以上的人员;最高学历为专科的人员,不得报考高升专;4.公务员及事业编制人员;5.不符合招考部门规定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6.有法律规定不得考试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二、学习内容(一)专业知识;(二)党团知识;(三)社会工作技能;(四)岗位技术技能。三、合作院校概况和招生专业(一)暨南大学(成人教育函授类)1.院校概况暨南大学是中央统战部、教育部、广东省共建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直属中央统战部管理。1996年6月,暨南大学成为全国面向21世纪重点建设的大学。2015年6月,学校入选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9月,学校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2018年10月24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莅临暨南大学视察并发表重要讲话,希望暨南大学坚持办学特色,把学校办得更好,为海外侨胞回祖国学习、传承中华文化创造更好条件。新时代全体暨南人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及暨南大学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侨校+名校”的发展战略,努力将学校建设成为建设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高水平大学。2.拟开设专业学习层次招生专业专科起点升本科工商管理、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电子商务、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汉语言文学、商务英语高中起点升专科商务英语(二)深圳大学(成人教育函授类)1.院校概况深圳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是深圳大学成人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的办学机构,拥有2.2万平方米的独立教学场地,是深圳市政府投资兴建的规模最大、设施最完善的成人教育基地,办学规模与办学声誉位列广东省高校前列,被誉为深圳市成人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2.拟开设专业学习层次招生专业专科起点升本科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学、电子信息工程、药学、交通运输高中起点升专科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商务英语 (三)广东财经大学(成人教育函授类)1.院校概况广东财经大学是广东省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高校、广东省“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特色高校提升计划建设学校、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学校,学校建成了全国首批经管类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入选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学校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体,坚持商法融合,促进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同发展,已形成具有一定特色和优势的学科专业体系。现有57个本科专业,其中税收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审计学、法学、电子商务等9个专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财政学、金融学、市场营销、会计学、法学等5个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613人,其中正高职称教师233人、副高职称教师451人,840人具有博士学位;有硕士生导师369人,博士后合作导师21人;拥有1支国家级教学团队、13支省级教学团队、6支省级科研团队、6个珠江学者设岗学科。广东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是学校继续教育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全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非学历继续教育的整体规划、监督管理和组织实施。学院目前设有7个管理与业务部门,在校学生3万多人。2.拟开设专业学习层次招生专业专科起点升本科会计学、工商管理高中起点升专科会计、工商企业管理(四)东莞理工学院(成人教育函授类)1.院校概况东莞理工学院是东莞市第一所普通本科院校,建立了以工学、管理学为重点,文学、理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东莞理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始终坚持“办人民满意的继续教育”和“扎根东莞、服务基层”的办学宗旨和理念,以服务于东莞社会经济发展为己任,坚持以质量求生存,靠质量和特色促发展。2.拟开设专业学习层次招生专业专科起点升本科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汉语言文学高中起点升专科工商企业管理、会计、人力资源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五)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成人教育函授类)1.院校概况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位于东莞市松山湖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占地930亩,全日制在校学生近10000人。学校从2011年开始招收成人高等教育专科学员,现有学员7000余人。同时,学校从2013年开始与东莞市团市委合作,招收“圆梦计划”学员,现已资助东莞市新生代产业工人近4000人圆大学梦。2.拟开设专业学习层次招生专业高中起点升专科学前教育、会计、工商企业管理、金融管理、机械制造与自动化、计算机应用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商务英语、电子商务、物流管理四、学费及教材费标准(一)学费:入选2020年“圆梦计划”资助名单的学员在入学注册时需一次性缴纳学费1000元;中途退学、休学、转学或无法按时毕业的,个人缴纳学费不予退还。(二)教材费:由各合作院校按物价部门有关规定另行代收代支,毕业时多退少补。五、资助申请流程(一)提交“圆梦计划”网络资助申请(8月24日-9月25日)符合2020年“圆梦计划”资助条件的申请人可登录东莞市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官方网站(http://dgymjh.sun0769.com/)进行注册申请,并填写相关资料,由镇(街道、园区)圆梦办进行网络初审。(二)提交“圆梦计划”申请纸质版资料(8月26日-10月16日) 镇(街道、园区)圆梦办网络初审通过后,申请人打印资助申请表,提交纸质资助申请资料(资助申请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近一年社保缴费记录或工作证明,以上资料各一式两份)至工作所在镇(街道、园区)圆梦办。复审无误后,由各镇(街道、园区)圆梦办在本镇(街道、园区)范围内进行公示。(三)报名参加成人高考(9月1日-9月10日)报考暨南大学、深圳大学、广东财经大学、东莞理工学院或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的学员到市教育局指定报名点报名参加2020年全国成人高考,报考2020年“圆梦计划”指定学习地点的相应专业(具体以东莞“圆梦计划”官方网站公布的招生代码为准)。具体报考时间以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做好2020年广东省成人高考招生工作的通知》为准。(四)确定资助申请资格(10月16日-11月下旬)市圆梦办对通过镇(街道、园区)圆梦办审核的申请人进行资助资格审查,确定申请人资助申请资格。(五)参加成人高考(10月中下旬)报考暨南大学、深圳大学、广东财经大学、东莞理工学院以及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的学员到指定考点参加2020年全国成人高考。具体报考时间以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做好2020年广东省成人高考招生工作的通知》为准。(六)确定资助入选名单(12月中下旬)市圆梦办按照分配给各合作院校的资助名额,对被各合作院校录取并符合2020年“圆梦计划”资助条件的申请人,按成绩高低择优确定入选“圆梦计划”资助名单,并在东莞“圆梦计划”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六、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学员在规定学习期限内完成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实践性教学环节并且成绩合格,同时经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即由就读院校颁发相应专科、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就读院校学位授予条件的学员,由就读院校颁发相应的学位证书。七、取消资助资格、学费结算及相关事宜(一)申请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处理或被就读院校取消学员学籍的,个人所缴交的各项费用由就读院校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予以取消“圆梦计划”资助资格;(二)申请人申请“圆梦计划”资助的材料弄虚作假(如伪造证书、个人身份或工作证明材料的),无论何时查出,均予以取消“圆梦计划”资助资格,个人所缴交的各项费用不予退还;(三)学员休学、中途退学、转学或无法按时毕业的(2020年“圆梦计划”学员的最晚毕业年限为3年,即至2024年7月31日止),个人所缴交的各项费用不予退还,并予以取消“圆梦计划”资助资格;(四)除市圆梦办同意调整的或就读专业人数不足开班外,学员就读期间不得调整就读专业和学习地点。 资助政策咨询市圆梦办(团市委):0769-22113220考试、录取、教学咨询暨南大学:13713216592 13686140759 18820715123 13631787677 18307697848深圳大学(东莞学习中心):0769-28829098 0769-28829292 18819087818 18819087815广东财经大学: 0769-22211849 13437369926东莞理工学院:0769-22680751 0769-22680750东莞职业技术学院:0769-23306006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