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简介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任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选拔和培育人才。具体表现在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特点
同其他传统的教育形式相比,高等、中专教育自学考试具有高度开放、灵活多样、适应性强、工学矛盾小、容量大、花费少效益高的特点,被人们誉为"没有围墙的大学"。应考者不受民族、性别、年龄、职业、信仰、已受教育程度、居住区域和身体条件等限制,均可根据自己的爱好或职业的需要自主地选择报考专业。考试采用学分累积制,不需经过入学考试,没有招生规模和学制的限制,考试合格一科即可获得该科的学分,不合格可以重考,重考次数不限,积满学分即可毕业;考试安排灵活,每次考试应考者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灵活选择报考课程门数,自由地安排学习时间和学习方式,可以边工作边自学边应考,也可以自主地选择是否参加社会助学机构举办的各种形式的助学辅导班,工学矛盾较少,考试费用低廉(一般每科考试费用37元)。
学历水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属目标参照性考试(水平考试),其学历水平和质量标准在总体上与中国普通高等学校相同学历层次水平的要求相一致。每门课程的考试均为该课程的结业考试。
学历层次、证书及学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学历分为大学专科、本科层次;证书包括课程合格证书、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等。
课程考试合格者,由省考委发给该门课程合格证书,并计算该课程学分;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课程的考试,积满学分,符合专业证书发放条件者,由省考委发给专业证书(该证书根据有关部门、行业系统的需要而设计);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考试和考核,积满学分,符合毕业要求者,由省考委颁发相应的大学专科、本科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在大专、本科毕业证书上副署,国家承认其学历,并享有中国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相同学历层次毕业生的同等待遇。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大学本科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