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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东莞市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资助申请指南

作者:升值教育  时间:2019-08-08 14:52:21

2019年东莞市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资助申请指南

    领导机构:东莞市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联席会议

    主办单位:共青团东莞市委员会、东莞市财政局、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东莞市教育局、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莞市商务局

    承办单位:东莞市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各镇(街道、园区)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2019年“圆梦计划”各合作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爱新生代产业工人的工作部署,帮助更多新生代产业工人提升素质,有效服务我市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我市“湾区都市、品质东莞”建设,根据团省委等部门《关于印发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圆梦计划”资助需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香港、澳门居民);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4年7月1日至2001年7月1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在东莞市各类企业或农林牧渔等行业生产从事体力或技术劳动及第三产业服务人员;

5.具有东莞市常住户口的居民,需有1年以上在东莞市工作经历或服务经验;非东莞市常住户口的居民,需有连续1年以上在东莞市同一家单位或企业的工作经历或服务经验;

6.具有高中(中专、中技)或以上文化程度,报读专升本需具有大学专科学历;

7.参加2019年全国成人高考或“圆梦计划”入学考试,并报考2019年东莞市“圆梦计划”招生专业;

8.身体及心理健康;

9.具备招考部门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同等条件下,纳入省精准脱贫对象的人员、退伍军人优先纳入“圆梦计划”资助名单。

(二)下列人员不得申请:

1.在读的高中、中专、职校、技校学生及应届毕业生;在读的大专学生及应届毕业生;

2.在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最高学历为本科或本科以上的人员;最高学历为专科的人员,不得报考高升专;

4.公务员及事业编制人员;

5.不符合招考部门规定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6.有法律规定不得考试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学习内容

(一)专业知识;

(二)党团知识;

(三)社会工作技能;

(四)岗位技术技能。

三、合作院校概况和招生专业

(一)东莞理工学院(成人教育函授类)

1.院校概况

东莞理工学院是东莞市第一所普通本科院校,建立了以工学、管理学为重点,文学、理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东莞理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始终坚持“办人民满意的继续教育”和“扎根东莞、服务基层”的办学宗旨和理念,以服务于东莞社会经济发展为己任,坚持以质量求生存,靠质量和特色促发展。

2.拟开设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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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成人教育函授类)

1.院校概况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位于东莞市松山湖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占地930亩,全日制在校学生近10000人。学校从2011年开始招收成人高等教育专科学员,现有学员7000余人。同时,学校从2013年开始与东莞市团市委合作,招收“圆梦计划”学员,现已资助东莞市新生代产业工人近4000人圆大学梦。

2.拟开设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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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学费及教材费标准

(一)学费:入选2019年“圆梦计划”资助名单的学员在入学注册时需一次性缴纳学费1000元;中途退学、休学、转学或无法按时毕业的,个人缴纳学费不予退还。

(二)教材费:由各合作院校按物价部门有关规定另行代收代支,毕业时多退少补。

五、资助申请流程

(一)提交“圆梦计划”网络资助申请(8月15日-9月15日)


(二)提交“圆梦计划”申请纸质版资料(8月17日-9月29日)

    提交纸质资助申请资料(资助申请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近一年社保缴费记录或工作证明,以上资料各一式两份)


(三)报名参加成人高考(9月1日-9月10日)

报考东莞理工学院、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的学员到市教育局指定报名点报名参加2019年全国成人高考,报考2019年“圆梦计划”指定学习地点的相应专业(具体以东莞“圆梦计划”官方网站公布的招生代码为准)。具体报考时间以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做好2019年广东省成人高考招生工作的通知》为准。


(四)确定资助申请资格(9月30日-10月中下旬)

市圆梦办对通过镇(街道、园区)圆梦办审核的申请人进行资助资格审查,确定申请人资助申请资格。


(五)参加成人高考(10月中下旬)

报考东莞理工学院、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的学员到指定考点参加2019年全国成人高考。具体报考时间以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做好2019年广东省成人高考招生工作的通知》为准。


(六)确定资助入选名单(12月中下旬)

市圆梦办按照分配给各合作院校的资助名额,对被各合作院校录取并符合2019年“圆梦计划”资助条件的申请人,按成绩高低择优确定入选“圆梦计划”资助名单,并在东莞“圆梦计划”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六、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学员在规定学习期限内完成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实践性教学环节并且成绩合格,同时经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即由就读院校颁发相应专科、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就读院校学位授予条件的学员,由就读院校颁发相应的学位证书。


七、取消资助资格、学费结算及相关事宜

(一)申请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处理或被就读院校取消学员学籍的,个人所缴交的各项费用由就读院校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予以取消“圆梦计划”资助资格;

(二)申请人申请“圆梦计划”资助的材料弄虚作假(如伪造证书、个人身份或工作证明材料的),无论何时查出,均予以取消“圆梦计划”资助资格,个人所缴交的各项费用不予退还;

(三)学员休学、中途退学、转学或无法按时毕业的(2019年“圆梦计划”学员的最晚毕业年限为3年,即至2023年7月31日止),个人所缴交的各项费用不予退还,并予以取消“圆梦计划”资助资格;

(四)除市圆梦办同意调整的或就读专业人数不足开班外,学员就读期间不得调整就读专业和学习地点。